网购遭遇“货不对板”适用“退一赔三”
(三)增加部分立法依据、工作要求和监管措施1.立法依据增加《电力法》。
尤其是在南京、苏州等城市,我们不断加快不停电作业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全面推广皮卡式低压小容量发电车、小型低压储能车等新装备应用。少停电甚至是不停电是电网企业一直以来的追求目标。
苏州古城区将在2021年年底前告别计划停电。其中,少部分检修工作需要对相应线路停电。也就是说,除非发生电网故障,否则该区域内所有客户都不会再停电了。为减少供电系统和电力设备故障对客户用电产生的影响,电网企业会根据线路和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定期开展检修、维护工作,相当于给线路和设备轮流体检。9月2日获悉,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南京、苏州等城市逐步取消计划停电,并已在部分核心区域成功试点。
虽然计划停电是在行业规定范围内实施的,并提前告知了客户,但即使停电时间再少,还是会影响客户用电体验。预计到今年年底,国网江苏电力客户年户均停电时间将降至4.7小时。但是,考虑到841号令的经验,完全实施的时间表可能会花费更长的时间,一些电网运营商已经部分或全部实施了该条令,而其他电网运营商仍在努力。
也就是说,查特吉认为基于需求响应结构的电价是不公正、不合理的。他说,分布式能源还更加灵活。他同时指出,在未来四年内,预测表明,美国电网的分布式能源将由现在的65 GW增加至380 GW。众所周知,低效率的大型发电设施建设模式势必增加客户的电费支出。
同样是利益相关群体,综合能源的推进主要还是设备和技术提供商,并由强势的电力公司主导。根据查特吉的说法,这种现状违背了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职责的初衷,即向用电者确保公正合理的电费定价,这是发布新条令的基本出发点。
容量市场采用的特许经营原则,这种原则对不稳定、不可靠的容忍程度较低,因此,新能源后期运营如果以传统能源的服务标准衡量,势必面临高额的惩罚。他说,随着分布式能源逐渐成为电网的组成部分,实施该条令将保证能源,容量和辅助服务的供应选择增加。例如,条令不允许各州可以选择性退出由独立系统运营商和区域输电组织创建的市场结构,而是必须服从和遵守相关的规则。但是,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共和党多数派否决了上述提议,要求可再生能源必须以相同的市场规则与核电、燃气及燃煤发电同等竞争。
保留了配电公司对分布式能源接入上网的审查,这表明分布式能源(或综合能源)开发权利的放开,界定了开发商和配电运营商的权利和义务。但查特吉同时指出,新条令确实为小型公用事业公司(即那些年电力销售量低于400万兆瓦时的企业)保留了一个出口,可以不加入这些市场,从而避免由于合规成本和系统复杂性造成的负担过重。咨询公司伍德麦肯齐(Wood Mackenzie)的太阳能研究负责人拉维曼加尼(Ravi Manghani)表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比同级的841号条令更深入地改变了游戏规则。译注查特吉说,2222号条令还要求区域输电组织或独立系统运营商建立一个完整合理的流程,以确保配电公司可以审查每一个分布式能源及其聚合
我们知道,实时协调对于确保输电、配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性。在中国,综合能源发展如火如荼,可是我们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市场规则。
他同时指出,在未来四年内,预测表明,美国电网的分布式能源将由现在的65 GW增加至380 GW。法院同时还拒绝了各州可以自由选择退出841号条令所创建的市场的请求。
但查特吉同时指出,新条令确实为小型公用事业公司(即那些年电力销售量低于400万兆瓦时的企业)保留了一个出口,可以不加入这些市场,从而避免由于合规成本和系统复杂性造成的负担过重。他说,分布式能源还更加灵活。查特吉说,裁决的胜利使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拥有更广泛的权威,且有信心就不仅仅是储能资产,而是全部的分布式能源可以根据2222号条令进入批发市场。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允许电池储能、电动汽车充电、智能电器等实现全面的市场参与,但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规则将很复杂。分布式能源是否在定价上具有优势,如何以法规形式确保投资分布式能源的收益,如何规划分布式能源,如何用电价标识系统的供需关系,电力消费的用户如何参与,如何进行利益分配,这些还是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就像841号条令一样,新的分布式能源结构将赋予各州和公用事业审查分布式能源接入(互连)的权力。
[它将]帮助我们提高市场竞争和效率,增强电网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曼加尼说,至于来自配电公司可能存在的阻力甚至反弹,该条令为计量和遥测以及预期的管辖权协调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与我们不断变化的能源需求一致,它将激发应对变化所需的那种创新。也就是说,查特吉认为基于需求响应结构的电价是不公正、不合理的。
在全国不同的公用事业试点项目中,电池、电动汽车充电和其他快速反应的资源已经被证明具有调节电网频率和提供本地化容量的能力。同样是利益相关群体,综合能源的推进主要还是设备和技术提供商,并由强势的电力公司主导。
今天通过的条令意在利用这些变化。下一步将迎来最困难的工作:制定市场规则。由于使用逆变器和软件控制,分布式能源能够具备多种功能并在不同的电网需求下发挥不同作用。今年6月,联邦法院驳回了反对者对FERC 841条令的挑战,反对者希望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不要对各州管辖的配电网分布式能源设定规则。
他说,随着分布式能源逐渐成为电网的组成部分,实施该条令将保证能源,容量和辅助服务的供应选择增加。根据查特吉的说法,这种现状违背了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职责的初衷,即向用电者确保公正合理的电费定价,这是发布新条令的基本出发点。
包括太阳能产业协会、先进能源经济和美国可再生能源理事会(ACORE)在内的清洁能源组织在周四的声明中表示支持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的新条令。州监管机构也可以寻求设定区分参与零售或批发市场的规则。
译注下一步计划2222号条令将在60天内生效,区域输电组织和独立系统运营商将有270天的时间来创建有关其实施条令的合规性文件。他指出,第2222号条令还将提高可靠性,因为独立系统运营商和区域输电组织将更加了解用户侧的分布式能源,这是他们今天所缺乏的。
2020年4月以及2020年9月,独立系统运营商PJM和NYISO分别提出分布式能源参与容量市场竞标的计划,以政府补贴的形式,设定可再生能源参与容量市场的保护价格,以实现各州政府的清洁能源渗透率目标。实际上,分布式能源目前已经参与了能源批发市场,但几乎完全是在传统的需求响应结构下进行的,这限制了其有效性。它们开发敏捷,而且降低了电网拥塞的成本,并减少了市场效率低下的现象。众所周知,低效率的大型发电设施建设模式势必增加客户的电费支出。
从技术层面,可以参考IEEE 1547-2018所规定的内容。如何使这些分布式能源在大宗能源市场中发挥作用,同时又保留国家监管机构和公用事业的影响?重点是要保持配电网运营和分布式能源零售业务的稳健性。
星期四(9月17号),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开会议上以2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2222号条令,该条令是关于如何使分布式能源聚合商参与过去由区域输电运营组织(RTO)和独立系统运营商(ISO)所从事的能源,容量和辅助服务市场的竞争,这是多年来努力的方向,这个市场承载着全美约三分之二的电力传输。但是,保守派并没有从根本上限制新能源的发展,FERC通过的2222条令明确指出,在市场需要的地方、电价信号高、功率缺额大的点,建设分布式能源可能比新建传统的集中式发电更有效率,那么在这些地方发展新能源是符合市场规则的,同时还能缓解电力调度的拥塞问题。
例如,条令不允许各州可以选择性退出由独立系统运营商和区域输电组织创建的市场结构,而是必须服从和遵守相关的规则。ACORE总裁兼首席执行官Gregory Wetstone写道:汇聚的分布式能源将降低消费者成本,提高电力可靠性并释放新的创新潜力。